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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強
當我在花光元氣剪片+弄after effects之後, 大概已經早上七點。
想睡的時候卻腦裡充斥著文字, 於是就用手寫寫了千幾字,文如泉湧..嘿嘿! (果然這陣子用wacom用得多...用mouse不慣...) btw...我想要mac 那隻wireless mouse....$5XX .....................

本身說好要回學校做motion... 還是動不了身=_=... 明天要交帶給譚家明了=.=.................


something about something-

跟某A的台詞一樣,本來我不想多說的
不過看了很多人的反應,我竟然是毫無感覺,甚至覺得有點可笑。

我明白,在於一種情意結來看,一定會很HEART-BREAKING。我想我真的是失格了,也許我再也無法尋回當時的熱情。 其實是說我究竟還算不算是一個FAN,我都很難說。 我想我自己是抽了身, 沉浸在音樂花花大同世界裡九年,回頭看過去是令一種欣賞, 是無可取代的,是情意結,是青春。到了很多年之後,我還不敢看最後的,也不也敢聽某首歌。然後某一年,我釋懷了,但我還是很想很想再次看到表場的表演,就是這樣,我買了一張票,然後我沒有去,理由只是單純的沒錢買機票。


大概就是這樣,你說我對他們的感情有多深? 我一定比其他人來得深(曾經),但現在已經失去了感覺,失去了記憶。我是懷念的,我是想再EXPOSE在那個世界,但我不要它成為我的人生,不要它成為我的精神寄託,不要它成為我的支柱。
我不會自愧不如,不會因為不夠別人熱情而自愧不如。
喜歡一個東西/人到了某種地步,那是一種自虐。儘管你可多去幾次日本,在酒店看幾多次他的真人也好,總會有離別的時候。而這種感情,如何收放自如,是一件很難也是很易的事,問題在於,你將重心放在哪裡。

看到一些人,將一些小事放成地球那麼大。幾多歲了,還像小孩子,搞罵戰。
我才學會,原來人老心不老,其實追捧誰也一樣,只要留住一種想法,也就留得住青春。

有人說二十歲後要迷戀偶像很難,我是很同意的。大概是指二十歲後才開始迷戀吧。如果之前就已經陷進去,這種熱情可以持續很久的,但顯然我不是。 
幾年前,我大概是因為有種NOSTALGIA,回想往事時總會寫起他們。
但自從OND之後,我好像有種死心的感覺。我想看他們, 但我很怕很怕。
我很怕他們聚在一起創作。

音樂對我來說才是依歸,五人再聚是我從前的希望,但我現在還會依戀他們,哪怕只有一點點,原因就是因為音樂。倘若結局是令我唾棄的話,是不是他們連我青春的回憶都要奪走呢?

就像我對I氏的感情,我想在這一兩年我對他的感情是最淡的時期。我很清楚原因: 音樂。

不再詳談他的音樂了, 反正已經距離我喜歡的GENRES 愈來愈遠。 我們一直惦記他的SHOEGAZER, TRIP HOP/DOWNTEMPO, 反正LIVE也不玩了, 算了吧。

愈扯愈遠。
我想講的是,幸好我沒陷進去。如果因為一個遙遠的人決定了一件遙遠的事,而讓我心碎,那我寧可當一個旁觀者。 而事實是,為什麼其他地方的人看這些都看得很輕時,為什麼我們對日本ARTISTS的要求就如此這麼苛刻? 連一個決定也要懺悔似的,受著攻擊。 我在這方不是想維護某人,反正我在很早很早之前就不關心這人了。 問題是,大家何時才能長大。
by rainyfilth | 2009-05-05 02:17 | 私事